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两个专利,专利号: ZL200610075905.0, ZL200610114749.4。 |
|
| |
| 通过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的性能测试。 |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0.5MW高效煤粉炉实验系统的性能测试试验结果表明,添加煤燃烧催化剂 CHARNA C 后,锅炉正平衡热效率提高约6.4%,锅炉反平衡热效率提高约4%,减排二氧化硫约25%,减排氮氧化物约17%。同时,高效煤粉锅炉的固体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4)降低4.14%,且粉煤灰的排放量也显著减少。 |
 |
|
| |
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检测中心的物理性能检测。 |
|
| |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鉴定,煤燃烧催化剂 CHARNA C 不属于危险品。 |
|
| |
通过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专家组的评审。 |
 |
| |
| |